

答:商标注册申请是为了保护品牌,商标注册是企业品牌获得一种防御性的保护,使商品的来源被区分开,供消费者辨别。
答:商标注册只要是商标的申请人,相同的商标以及商标类别可以申请无数次,只要在先没有其他近似的商标注册。
答:10年,从商标注册公告日期起计算10年有效期。
答:《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是根据 1957年6月15日由尼斯外交会议达成的一项协定(尼斯协定)制定的。尼斯协定的每个成员国有义务在商标注册中使用尼斯分类,并须在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标明注册商标所及的商品或服务所在的国际分类的类别号。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
答:不必,并未明确对其他主体在申请商品或服务时要求必须与经营范围相同或关联上的限制。所以,企业申请商标不要求申请的项目必须限定于经营范围内,商标代理机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