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不可以,《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答: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答: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在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答: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有效,有效期届满之前12个月内可以申请商标续费放大镜,再续10年。
答:商标注册只要是商标的申请人,相同的商标以及商标类别可以申请无数次,只要在先没有其他近似的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