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集体商标准许其组织成员使用时不必签定许可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合同。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答: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答:不发新商标注册证书,只发商标转让证明,该商标转让证明与旧商标注册证书一起使用。
答:《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是根据 1957年6月15日由尼斯外交会议达成的一项协定(尼斯协定)制定的。尼斯协定的每个成员国有义务在商标注册中使用尼斯分类,并须在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标明注册商标所及的商品或服务所在的国际分类的类别号。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
答:原因有很多,最主要是违反商标法、商标注册被异议、商标注册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被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