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不能,根据《商标法》第十条有关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答:做法如下:1、把想到的商标名称也提交注册申请,这样能给自己多一次机会。2、如果已经提交申请的商标在还能撤回的情况下可以提出撤回申请,但已交费用不予以退还。3、如果不想要在先的商标并且只是刚提交申请还没有缴官费的可以不缴官费,让它自动无效。
答:商标注册实行先注册先得的原则,就是说谁先申请就批准谁商标。 申请日期的确立对于商标注册能否成功非常重要,如果别人早一天申请,将会使在后申请的商标被驳回。造成商标权益丧失。
答:通过商标分割申请,申请人在争取推翻驳回决定的同时,可以让申请商标在初步审定的商品或服务上早日获准注册得到保护。
答: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为限。商标分类共分为45大类,没有注册的类别,他人可以注册,因此有必要把与经营范围相关的类别都申请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