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不能,根据《商标法》第十条有关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答:商标业务包括: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续展申请、商标变更申请、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备案许可申请、商标复审申请、商标异议申请、商标撤三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等。
答:商标注册申请人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选择合适自己的商标注册类别和注册商品。
答:不发新商标注册证书,只发商标转让证明,该商标转让证明与旧商标注册证书一起使用。
答:可以进行转让,只要递交的申请文件没有问题,那么就可以转让,不过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时间可能就会比平时要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