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没有限制的,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申请注册,也可以全部商标注册申请,即1~45个类别商标都注册申请。
答:1、驳回复审申请书;2、驳回复审理由书;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6、其他证据材料。
答: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答:不必,并未明确对其他主体在申请商品或服务时要求必须与经营范围相同或关联上的限制。所以,企业申请商标不要求申请的项目必须限定于经营范围内,商标代理机构除外。
答:通过商标分割申请,申请人在争取推翻驳回决定的同时,可以让申请商标在初步审定的商品或服务上早日获准注册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