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是根据 1957年6月15日由尼斯外交会议达成的一项协定(尼斯协定)制定的。尼斯协定的每个成员国有义务在商标注册中使用尼斯分类,并须在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标明注册商标所及的商品或服务所在的国际分类的类别号。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
答: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答:商标注册申请是为了保护品牌,商标注册是企业品牌获得一种防御性的保护,使商品的来源被区分开,供消费者辨别。
答: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注册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十年内,依法办理商标续费10年手续,以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流程。
答:根据商标驳回通知书审查意见分析商标驳回复审成功几率情况来决定商标是否做商标驳回复审,或者修改商标名称再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