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商标注册递交后但还没有完成能够进行商标转让吗?
答:可以进行转让,只要递交的申请文件没有问题,那么就可以转让,不过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时间可能就会比平时要久一些。
问:什么是商标的尼斯分类?
答:《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是根据 1957年6月15日由尼斯外交会议达成的一项协定(尼斯协定)制定的。尼斯协定的每个成员国有义务在商标注册中使用尼斯分类,并须在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标明注册商标所及的商品或服务所在的国际分类的类别号。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
问:为什么要在相关类别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答: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为限。商标分类共分为45大类,没有注册的类别,他人可以注册,因此有必要把与经营范围相关的类别都申请商标注册。
问:领取商标注册证时还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吗?
答:不需要,领取商标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
问:什么是商标形式审查?
答:对商标申请文件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审查的结果有三种: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