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地方名称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 |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九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
问:集体商标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 答:办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等。 |
问:商标注册递交了申请什么时候可以使用商标? | 答:商标注册完成一般需要8~10个月左右,至于什么时候使用主要看个人意愿,可以以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就使用,也可以等注册证下来的再使用,但要注册,商标注册流程还没有完成时使用商标,商标是还不受法律保护的。 |
问:什么是商标的尼斯分类? | 答:《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是根据 1957年6月15日由尼斯外交会议达成的一项协定(尼斯协定)制定的。尼斯协定的每个成员国有义务在商标注册中使用尼斯分类,并须在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标明注册商标所及的商品或服务所在的国际分类的类别号。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 |
问:外国企业注册国内商标应该要准备什么? | 答:企业执照盖章复印件、企业执照翻译件(要盖章)、委托书、国内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