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撤三申请? | 答: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
问:商标申请组合和分开申请有什么区别? | 答:商标申请组合的不可以拆开使用,商标申请分开的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使用方式更加灵活,当然缺点是费用会叠加。比如LI-NING,如果组合申请,英文不通过会连同中文一并驳回,如果单独申请,那中文通过就发证,英文不通过也不会影响中文,所以分开为最佳。 |
问:商标注册是全国有效吗? | 答:在中国商标局申请的商标注册,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都有效。 |
问:商标注册是否还有纸质证书? | 答:有的,前提是提交纸质商标注册申请手续,电子提交商标注册是下发电子商标注册证书的,不是纸质商标注册证书。 |
问:通用名被注册成为商标怎么办? | 答:对于已注册成功的商标,您可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