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 商标注册流程正在进行中的商标可以进行变更吗? | 答: | 可以的,如果申请地址变更了直接申请修改地址就行;如果是申请人名义变更了申请名义变更时还需要递交工商出的名义变更证明。 |
问: | 地方名称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 | 答: |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九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
问: | 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丢失,请问能否重新补发? | 答: | 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没有补发流程。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来函说明原因,商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 |
问: | 商标注册对名称有限制吗? | 答: | 有,商标法中规定了禁止用于商标名称的具体条款。例如国家、国旗、国徽、县级以上地名等。 |
问: | 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商标需要准备什么? | 答: | 企业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