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 答: |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
问: | 什么是撤三申请? | 答: |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
问: | 只有身份证,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么? | 答: | 不可以,国家商标局要求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同时,必须提交以该人名义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且与经营者同一人。 |
问: | 商标注册证遗失了该怎么补办呢? | 答: |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
问: | 商标申请的商品必须与执照经营范围一样吗? | 答: | 不必,并未明确对其他主体在申请商品或服务时要求必须与经营范围相同或关联上的限制。所以,企业申请商标不要求申请的项目必须限定于经营范围内,商标代理机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