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商标不能注册?
答: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商标;直接表明是产品原料、重量、功能、用途的商标;涉及到国家、城市、军队等名称的商标;涉及到宗教的名称等等。
问:什么是撤三申请?
答: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问:商标注册申请为什么要尽早办理?
答:商标注册实行先注册先得的原则,就是说谁先申请就批准谁商标。 申请日期的确立对于商标注册能否成功非常重要,如果别人早一天申请,将会使在后申请的商标被驳回。造成商标权益丧失。
问:商标复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1、驳回复审申请书;2、驳回复审理由书;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6、其他证据材料。
问:地方名称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九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