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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访问原网站:www.3wen.com1、本土注册申请 要通过马德里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其原属国(即本国)获得注册的商标或则已获得受理通知的商标。 2、提交申请 签订商标代理委托书,填写商标国际注册相关文件,另请提供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四张。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国际局; 3、国际局审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并在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之后会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不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证明;其意义在于,该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是其后申请人进行商标的后期指定、变更、转让、续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 4、指定国审查 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 5、协定国和协定书国审查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 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 6、申请商标时间和费用 如果注册申请顺利,需时18-24个月。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没有官方回执,有关当局会直接发出注册证书。 查看全文
一、苏里南商标注册概述 苏里南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苏里南法律只规定商品商标可以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可否注册,法律没有明确说明。苏里南商标注册采用国际分类,并规定不同类别的神情应分别提交。苏里南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二、苏里南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企业名称、地址(中英文); 2、商品/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清单等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 10cm×20cm; 5、若已使用,申请时提供在注册地区最早使用日期。 四、苏里南商标注册流程 1、苏里南商标查询 在苏里南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并由专业人士对要申请的苏里南商标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商标在苏里南注册的可能性,以提升苏里南商标注册申请的通过率。 2、苏里南商标申请 根据苏里南商标局官方编制的文件提交相对应的资料。 3、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 4、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5、苏里南商标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苏里南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起转为商标异议期。 6、苏里南商标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18-24个月。苏里南商标有效期为10年,10年后应办理续展手续,否则失效,同时,企业搬迁或是变更名称时,注册商标也应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一、墨西哥商标注册概述 1、在墨西哥,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 2、墨西哥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注册商标时,应当具体列出要求保护的商品和服务及其所属类别。 3、目前,墨西哥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国家英文缩写:MX,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使用商标的个人或组织都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三、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委托书 2.申请书 3.缴纳相关费用的证明 4.8份不大于l0cmxl0cm且不小于4cmx4cm的商标图样 四、注册流程及时间 审查-注册-公告 注册需时:8-12个月 五、墨西哥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日期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提前半年可申请续展,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 查看全文
一、加拿大商标简介 1.加拿大保护商标的现行法律为1985年的商标法。该法被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时间为1995年。 2.商标权的产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3.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联合商标和证明商标。 4.加拿大对商标注册的类别没有作相关规定,一个商标申请可以包含任何商品和服务。 5.加拿大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二、申请所需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类别; 5、申请人提交真诚使用商标的声明,说明将要在何种产品或服务上使用有关商标(打算使用);该商标已经使用的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清单;在这些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该商标的最早使用时间,如果这些商品或服务项目分组,应列出每组的最早使用时间。 6、申请人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实际使用的); 7、签署的委托书。 三、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1、申请人资格: (1)在加拿大打算使用以及打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人; (2)在加拿大已经使用商标的人; (3)其所属国是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已在其所属国注册或申请注册该商标并已经在任何地方使用该商标的人; (4)已经在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同使用该商标且该商标已在加拿大驰名的人; 2、申请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加拿大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2个月为异议期。 (4)提交使用声明:经过上述程序后,商标专利局颁发“允许通知”(anoticeofallowance),非注册证;基于打算使用的商标,在签发注册证之前,颁发“允许通知”之后的6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可以申请延期。 (5)注册核准:商标专利局接到真实使用声明后,再次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决定接受真实使用的声明,颁发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18-26个月。 3、有效期:从注册日起算15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5年。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