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广东梅州一家公司向商标局
提交申请了“阿京腾百”商标,由于该商标内含有四大互联网企业的名字,腾讯、百度、阿里、京东四家公司联合申诉提出异议。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
做出决定,商标阿京腾百被裁定不予注册。那原因是什么?

商标异议结果是:
“阿京腾百”不予注册!不是一件两件不予注册,是45件全部不予注册!
异议人的理由主要有:
异议人与被异议人之间存在代理代表、合同业务往来等关系,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
“异议人本案中提交的证据资料不足以证明。。。。因此对于异议人的该项异议理由我局不予支持。”
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侵犯其在先商号权,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等,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那么,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什么认定异议成立,不予注册呢?
别着急,异议人一定会穷尽商标异议所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所以异议人也提出了威力无比的《商标法》第10条1款第8项不良影响条款: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前文我们提到,异议人四家公司可是互联网天团,也是四家世界级互联网知名企业,“阿里”、“京东”、“腾讯”、“百度”是四个异议人的简称,也是异议人长期使用的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由异议人简称(商标)的首字组合而成,经查,被异议人同时在45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阿京腾百”商标,且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具有合理的使用意图。
因此,我局认为被异议人具有不正当利用异议人市场声誉的故意,其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不应予以核准。”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第10条1款第8项、第35条的规定,对“阿京腾百”商标不予注册。
“阿京腾百”不予以商标注册
常见问题FAQ
问:多类商标注册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多类注册(一标多类)的事项:①一份申请可指定多个类别,但需按类别缴纳费用;②其中一个类别被驳回不影响其他类别的审查;③后续变更、转让、续展需针对全部类别一并办理;④被提"撤三"时各类别独立计算使用义务。
问: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有什么区别?
答:集体商标由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成员资格。证明商标由对商品或服务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原产地等。两者注册和管理要求不同。
问: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日有什么用?
答:优先权日可以作为判定商标申请
先后的依据。在相同或近似商标冲突时,优先权日在先的一方拥有在先权利。优先权仅限于在相同商品上申请相同商标的情形,且需在首次申请后6个月内主张。
问:企业名称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答:企业名称是企业的主体身份标识,用于区分不同市场主体;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用于区分不同来源的商品或服务。企业名称登记在市场监管局,商标注册在商标局。企业名称不等于商标权,两者保护的法律依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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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4 18:38:56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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